来源: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更新时间:2012-1-29 15:54:00 访问量:1346
温岭市评审通过小学(幼儿)一级、研究实习员
专业技术资格公示通告
公示〔2011〕5号
经温岭市小学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2011年12月27日评审通过,同意徐晶晶等24位同志具有申报小学(幼儿)一级、研究实习员专业技术资格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、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市人事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2、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3、公示时间从2011年12月29日起至2012年1月4日止,共7天。
4、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: 联系处室: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地址:温岭市市府大楼623室 邮编:317500 电话:86222500
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
2011年12月29日